一同经营公私合营
(一)、全营,全营的人。
清 昭槤 《啸亭杂录·魁制府》:“公至营宣諭毕, 勒公 即就逮,合营诉其寃抑,乞公代奏。”《后西游记》第二一回:“一面飞发兵符,调合营兵将来捉拿和尚。”
(二)、共同经营。
《羊城晚报》1984.4.27:“ 厦门 与 港 商合营建筑装饰公司。”
合营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
to operate jointly; cooperative; a joint venture
合营造句
1、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2、场地使用费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在该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
3、这可能是因为光养生物为了在弱光条件下进行光合作用而消耗了太多的能量,也可能是由于饥饿的混合营养体将光养生物都当成了食物。
4、第五条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
5、然而改制并不只是“私有化”的委婉说法,改制还催生了各种公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