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挥杖打人。《资治通鉴·隋文帝开皇十年》:“每於殿庭棰人,一日之中或至数四;尝怒问事,挥楚不甚,即命斩之。”胡三省 注:“楚,荆也,以之箠人。”
(一)、谓挥杖打人。
《资治通鉴·隋文帝开皇十年》:“每於殿庭棰人,一日之中或至数四;尝怒问事,挥楚不甚,即命斩之。” 胡三省 注:“楚,荆也,以之箠人。”
挥(huī)
楚(ch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