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刊行并予销毁。
(一)、亦作“禁毁”。禁止、烧毁。多指书籍。
黄节 《李氏<焚书>跋》:“ 明 季此书两经禁燬:一焚於 万历 之三十年,为给事中 张问达 所奏请;再焚於 天启 五年,为御史 王雅量 所奏请。”如:禁毁书目。
(二)、见“ 禁燬 ”。
禁毁[prohibit and destroy]禁止刊行并予销毁禁毁非法出版物
禁毁造句
1、但是,骑士小说最终遭zxzidian.com到了禁毁。
2、由于清乾隆以后对钱谦益的著作实行禁毁,故这部作品也未幸免,历次出版均有改动、删节,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版本。
3、清代禁毁书目(补遗),包括《全毁书目》、《抽毁书目》、《禁书总目》与《违碍书目》。
4、谁妖魔化犹太人,并强烈要求摧毁他们的会堂和住所,扣押他们的贵重物品,以及禁毁他们祈祷书和护照?
5、乞敕礼部行文内外衙门及提调学校佥事御史并按察司官巡历去处,凡遇此等书籍即令禁毁,有印卖及藏习者问罪如律,庶俾人知正道,不为邪妄所惑。
6、不过,他以抗清为终身职志,鼓吹夷夏大防的民族思想,张扬重民轻君的民本学说,故与时政颇多抵触,甚遭清廷嫌忌,著作屡被禁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