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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

秦桧 qín guì

词语解释

南宋投降派大臣。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进士出身。1127年被俘到北方,成为金太宗弟挞懒的亲信。后随金军至楚州(今江苏淮安),被放回南方。他深得高宗宠信,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主张投降,收韩世忠、岳飞、张俊三大将兵权,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岳飞父子。主持订立“绍兴和议”,向金称臣纳贡,放弃抗金斗争。为后人所唾骂。

词语分字解释


  • (qín)

    基本字义

    qín(ㄑ一ㄣˊ)

    ⒈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陕西省和甘肃省一带:朝(zhāo )秦暮楚。秦晋之好。秦楼楚馆(旧时指妓院)。

    ⒉  中国朝代名:秦代。秦镜高悬(喻法官判案的公正严明。亦称“明镜高悬”)。

    ⒊  中国陕西省的别称。

    汉英互译

    Ch'in

    造字法

    会意:从禾、从春

    English

    feudal state of Qin; the Qin dynasty (from which the name 'China' comes)


  • (guì huì)

    基本字义

    桧(檜)guì(ㄍㄨㄟˋ)

    ⒈  常绿乔木,即圆柏。幼树的叶子针状,大树的叶子鳞片状,果实球形。木材桃红色,有香味,可供建筑等用。

    ⒉  古代棺材盖上的装饰。

    其他字义

    桧(檜)huì(ㄏㄨㄟˋ)

    ⒈  〔秦桧〕人名,中国南宋奸臣。

    造字法

    形声:从木、会声

    English

    Chinese cypress, Chinese juni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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