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称常平给敛法、常平敛散法。
(一)、也称常平给敛法、常平敛散法。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其法以诸路常平、广惠仓所积钱粮为本,在春夏两季青黄不接时出贷给民户。春贷夏收,夏贷秋收。每期收息二分。本意在以低息限制豪强盘剥,减轻百姓负担,但因在施行中弊端层出,又遭到保守派的反对而废止。以后兴废无常,原意也渐丧失。《宋史·食货志四上》:“於 陕西 转运司私行青苗法,青散秋敛,与 安石 意合。至是,请施行之 河北 ,於是 安石 决意行之,而常平、广惠仓之法遂变而为青苗矣。”《宋史·王安石传》:“青苗法者,以常平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金瓶梅词话》第七八回:“那时只是上纳秋粮,后吃宰相 王安石 立青苗法增上这夏税。”亦省称“ 青苗 ”。 宋 苏轼 《司马温公神道碑》:“及 王安石 为相,始行青苗、助役、农田、水利,谓之新法。”《宋史·食货志四上》:“臺諫官 吕公奢 、 孙觉 、 李常 ……等皆以论青苗罢黜。”
青苗法造句
1、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宋朝的王安石改弦更张,施行了"青苗法"。
2、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宋朝的王安石改弦易辙,施行了青苗法。
3、他推行的青苗法虽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但也加重了农民负担,其害甚于加赋税,最终因得不到社会各阶级的支持而失败。
4、秋田县的调查方法是从稻田中逐块割取植株的青苗法,与粮食厅采用的不分田块进行的混合法相比,查出的浓度会明显偏高。
5、熙宁三年,青苗法,改诸路更戍法,推保甲法,募役法……
6、其中最受关注的“青苗法”规定,在每年夏秋两收前,民户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
7、利国利民的青苗法,他们执行起来,就不管百姓愿意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