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第。
(一)、私第。
明 王世贞 《觚不觚录》:“余初任 山东 时,布按二司后堂,无留郡守坐者,留之坐,则必于私衙。”《说岳全传》第六十回:“那 周三畏 回到私衙,闷闷不悦。”
私(sī)
衙(y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