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庆恤”。(二)、亦作“庆卹”。庆贺与吊恤。
(一)、见“ 庆恤 ”。
(二)、亦作“ 庆卹 ”。庆贺与吊恤。
宋 张方平 《复天下州县官职田敕》:“冠婚丧祭有所举,庆恤馈问有所施。”引申指吉庆与凶丧之事。《新唐书·儒学传中·路敬淳》:“数受詔篹辑庆卹仪典, 武后 称之。”
庆(qìng)
恤(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