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要,辑要。常用作书名。如: 唐 张彦远 《法书要录》; 宋 汪藻 《靖康要录》; 宋 蒲处贯 《保生要录》。
(一)、录要,辑要。常用作书名。如: 唐 张彦远 《法书要录》; 宋 汪藻 《靖康要录》; 宋 蒲处贯 《保生要录》。
jiàn guǐ rén ㄐㄧㄢˋ ㄍㄨㄟˇ ㄖㄣˊ见鬼人(见鬼人) 旧指以祷祝神鬼为业的人。《北齐书·幼主纪》:“诸宫奴婢、阉人、商人、胡户、杂户、歌舞人、见鬼人,滥得富贵者将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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