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罚之一。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 东汉。
(一)、古代刑罚之一。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 东汉 。
南朝 梁武帝 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 北齐 北周 ,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 清 末。参见“ 五刑 ”。
beating with wooden staves (as corporal punishment)
杖刑造句
1、后来因权阉暗中谗构,使拓跋宏无故受杖刑,拓跋宏却毫不介意。
2、杖刑完后道济交出了戒牒,等执法官走后,他深深的看了一眼这座给了他希望,信任的灵隐寺,“再见了。
3、郑士利之兄郑士元在地方当官,但并非掌印者,结果也受杖刑并被发配至江浦。
4、捉到外逃汉人,先施杖刑,然后投放在四周有夹墙,外面有壕沟,并由专人看管的地牢中,不是被活活折磨死,就是冻饿身亡。。
5、在律例的官方注释中特别指出,凡是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