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候,在《唐律疏议》的“户婚”篇中所规定的一种罪名,即不经过官府允许,几户之间私自合户和冒充三品以上官和郡王的亲属的一种犯罪行为。
唐律疏议
相(xiāng xiàng)
冒(mào mò)
合(hé gě)
户(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