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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

大理寺 dà lǐ sì

词语解释

官署名。北齐开 始设置。掌管刑法,审核刑狱案件。清末改为大理院。

详细解释

(一)、掌管刑狱的官署。

秦 汉 置廷尉,掌刑辟。 北齐 设大理寺,历代至 清 皆相沿。 明 清 与刑部、都察院为三法司,会同处理重大的司法案件。参阅《隋书·百官志中》、《清通典·职官五》。

大理寺造句


1、 大理寺经常与刑部、都察院共同审理重大或疑难案件,成为三司会审。

2、 明代大理寺多次复置使其在历史上也有着承前启后的地位。

3、 狄仁杰刚一到任就发现大理寺所设的监狱里已经再也塞不进人了,办公桌上更是积案如山,几年前的案子都还未曾审理。

4、 奉圣旨,着刑部及都察院将原问李吉大理寺官好生勘问,随贬为庶人,发岭南安置。

5、 大理寺官不明,只以画眉为实,更不推详来历,将李吉明白屈杀了。

6、 唐临是唐朝人,曾任大理寺卿,史书载他“宽仁多慈恕”,对待下属和佣仆,宽厚仁慈,不计较过失。

7、 其余掌院学士、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鸾仪衙门诸缺额,未暇细数。

8、 贺兰敏之目眦尽裂:“大理寺想要拿我,可有天子旨意?”。

9、 臣建议,撤去他巡抚之职,再押回京师,交由吏部与大理寺议处,然后公示此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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