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审理。
(一)、主持审理。
《后汉书·鲍永传》:“但臣前在 汝南 ,典理 楚 事,繫者千餘人,恐未能尽当其罪。”
典理【拼音】:diǎn lǐ 【注音】:ㄉㄧㄢˇ ㄌㄧˇ 【解释】:主持审理。【出处】:《后汉书·鲍永传》:“但臣前在 汝南 ,典理 楚 事,系者千馀人,恐未能尽当其罪。”
典(diǎn)
理(l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