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秉公处 事,不偏袒有钱有势的人。《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 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阿(ē)。
The law does not bend before the powerful.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不(bù fǒu)
不
⒈ 副词。
⒉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不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不学无术。不速之客。
⒊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⒋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不?
不
⒈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no、not
没有
象形
no, not; un-; negative prefix
阿(ā ē)
阿
⒈ 加在称呼上的词头:阿大。阿爷。阿爹。阿罗汉。阿毛。阿婆。阿弟。阿姊。
阿
⒈ 迎合,偏袒:阿附。阿其所好。阿谀逢迎。
⒉ 凹曲处:山阿。
形声:从阝、可声
贵(guì)
贵(貴)
⒈ 价钱高,与“贱”相对:贵贱(a.价格的高低;b.指人的地位高低;c.方言,无论如何)。春雨贵如油。
⒉ 指地位高:贵族。贵戚。贵望(尊贵的门第和声望)。
⒊ 敬辞,称与对方有关的事物:贵国。贵庚(请问别人年龄)。贵姓。贵干(
)(问人要做什么)。⒋ 特别好的,重要的:贵重(
)。珍贵。尊贵。民为贵。⒌ 值得看重,重视:可贵。
⒍ 指中国贵州省:云贵高原。
⒎ 姓。
costly、expensive、noble、precious、valuable
贱
形声
expensive, costly, valu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