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康熙字典 · 社字

康熙字典「社」字

清·张玉书,陈廷敬.等编

康熙字典 · 社」字
康熙字典 · 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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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源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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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首 左右部
拼音 shè
笔画 7画
结构 左右
五行 属金
UniCode CJK
四角号码 34210
常用字
姓氏 社姓
吉凶
注音 ㄕㄜˋ 

康熙字典·社字意思

〔古文〕𥙲䄕𥙭【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詩·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又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𠀤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私社。【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書社。【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社日。【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又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江淮謂母爲社。【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複姓。【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叶他魯切,音土。【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

康熙字典·社字基本解释

1.某些集体组织。 :诗社。报社。通讯社。合作社。集会结社。

2.某些服务性单位。 :茶社。旅社。旅行社。

3.古代把土神和祭土神的地方、日子和祭礼都叫社。 :春社。秋社。社日。社稷。

4.姓。

说文解字 · 社字

字说文解字原文:

地主也。从示、土。《春秋傳》曰:“共工之子句龍爲社神。”《周禮》:“二十五家爲社,各樹其土所宜之木。”

社字 清代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地主也。

五經異義。今孝經說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徧敬。封五土以爲社。古左氏說。共工爲后土、爲社。許君謹案曰。春秋稱公社。今人謂社神爲社公。故知社是上公。非地祇。鄭駁之云。社祭土而主陰氣。又云。社者神地之道。謂社神但言上公。失之矣。人亦謂雷曰雷公、天曰天公。豈上公也。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社稷之神若是句龍、柱、棄。不得先五嶽而食。又引司徒五土名。又引大司樂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土示五土之緫神。卽謂社也。六樂於五地無原隰而有土祇。則土祇與原隰同用樂也。玉裁按。許訓社爲地主。此用今孝經說。而以地主也、从示土之云、先於左氏傳。則與異義从左氏說者不符。葢許君異義先成。說文晚定。往往有說文之說早同於鄭君之駁者。如社稷、昊天、聖人感天而生、三愙等皆是也。
从示土。
鍇土下本無聲字。韵㑹所引是也。地主爲社。故字从示土。
春秋傳曰。共工之子句龍爲社神。
左氏傳昭公廿九年。史墨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爲后土。后土爲社。許旣从今孝經說矣。又引古左氏說者。此與心字云土藏也、象形、博士說以爲火藏一例。兼存異說也。鄭駁異義。以爲社者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然則句龍配五土之神祭於社。
周禮二十五家爲社。
風俗通義曰。周禮說二十五家爲社。但爲田祖報求。許云周禮者、周禮說也。賈逵杜預注左傳、高誘注吕覽、薛瓚注五行志皆同。晏子春秋桓公以書社五百里封管仲、吕覽越以書社三百里封墨子、史記將以書社七百里封孔子皆謂二十五家爲里、里有社。故云書社若千里。鄭駁異義引州長職曰。以歲時祭祀州社。是二千五百家爲社也。祭法。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注云。大夫以下、謂下至庶人也。大夫不得特立社。與民族居。百家以上則共立一社。今時里社是也。引郊特牲唯爲社事單出里。是鄭不用周禮說。與許異。
各樹其土所宜木。
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與其野。注。所宜木、謂若松柏栗也。若以松爲社者、則名松社。五經異義。許君謹案。論語所云、謂社主也。鄭無駁。注周禮從許義。按莊周書之櫟社、高祖所禱之枌榆社皆以木名社之遺。韓非子云。社木者、樹木而塗之。鼠穿其閒。堀穴託其中。熏之則恐焚木。灌之則恐塗阤。此可見樹木爲主之制。○社爲地主、而尊天親地。二十五家得立之。故字不與祡禷爲伍。常者切。古音在五部。
古文社。
各本從示。非古文也。今依夏氏竦古文四聲韵所引。從木者、各樹其土所宜木也。

國語辭典 · 社字的意思


[名]
1.傳說中的土地神。《禮記.祭法》:「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
2.祭土地神的地方。《左傳.昭公十七年》:「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於社。」
3.祭祀土地神的節日。如:「春社」、「秋社」。
4.祭土地神的典禮。《左傳.莊公二十三年》:「公如齊觀社,非禮也。」
5.為工作、生活或共同目標結合成的組織、團體。如:「報社」、「通訊社」、「合作社」、「學社」。
6.姓。如元代有社佑。
[動]
祭祀土地神。《書經.召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

中華大字典 · 社字的意思

1、社讀音:常者切,馬韻。釋文:
❶地主也。从示土。春秋傳曰。共工之子句龍、爲神。周禮。二十五家爲。各樹其土之所宜木。見《說文》。《段注》:五經異義今孝經說曰。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徧敬。封五土以爲。古左氏說。共工爲后土。后土爲。許君謹案曰。春秋稱公。今人謂神爲公。故知是上公。非地祇。鄭駮之云。祭土而主陰氣。又云。者、神地之道。謂神。但言上公。失之矣。人亦謂雷曰雷公。天曰天公。豈上公也。玉裁按許訓爲地主。此用今孝經說。而以地主也。从示土之云。先於左氏傳。則與異義从左氏說者不符。蓋許君異義先成。說文晚定。往往有說文之說。早同於鄭君之駮者。如稷、昊天、聖人感天而生、三愙等。皆是也。左氏傳昭公二十九年。史墨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爲后土。后土爲。許旣从今孝經說矣。又引古左氏說者。兼存異說也。風俗通義曰。周禮說。二十五家爲。但爲田祖報求。許云周禮者。周禮說也。鄭駮異義引州長職曰。以歲時祭祀州。是二千五百家爲也。祭法。大夫以下。成羣立曰置。注云。大夫以下。謂下至庶人也。大夫不得特立。與民族居。百家以上。則共立一。今時里是也。引郊特牲唯爲事單出里。是鄭不用周禮說。與許異。大司徒。設其稷之壝而樹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與其野。注。所宜木。謂若松柏栗也。若以松爲者、則名松。五經異義。許君謹案論語所云。謂主也。按莊周書之櫟。高祖所禱之枌楡。皆以木名之遺。爲地主。而尊天親地。二十五家得立之。故字不與祡禷爲伍。
者封也。見《公羊哀四年傳》。
 〔按廣雅釋言。、封也。白虎通。稷封土爲。故變名謂之。別於眾土也〕。
❸王者二。爲天下立曰大。自爲立曰王。諸侯爲百姓立曰國。自爲立曰侯。大爲天下報功。王爲京師報功。見《白虎通》引《禮三百記》。
者、眾陰之長。見《論衡順鼓》。
❺軍也。《周禮肆師》:凡師甸用牲於宗。
 〔按大司寇。涖戮于。注。、謂主在軍者也。小宗伯。若大師。則帥有司而立軍。注。主曰軍。左定四年傳。祓釁鼓。注。師出、先有事祓禱於。謂之宜〕。
❻方六里命之曰。見《管子乘馬》。
❼利人長物。禁民爲非。之義也。見《莊子人間世注》。
❽同志會集之所曰。《蓮社高賢傳》:遠法師與諸賢結蓮。以書招淵明。淵明曰。若許飮。則往。許之。
❾人民自衞之團體亦曰。《宋史蘇軾傳》:契丹久和。邊兵不可用。惟沿邊弓箭。與寇爲鄰。以戰自衞。猶號精銳。
❿江淮謂母爲。《淮南說山》:何愛速死。吾必悲哭
⓫時令名。《正字通》:立春後五戊爲春。立秋後五戊爲秋
⓬書。謂書其之人名也。《史記孔子世家》:昭王將以書地七百里封孔子。《索隱》:古者二十五家爲里。里則各立。則書者、書其之人名於籍。蓋以七百里書之人封孔子也。
⓭公。猶官也。《史記封禪書》:令縣爲公
 〔按漢書郊祀志。聖漢興。禮儀稍定。已有官。未立官稷。注。高帝除秦稷。立漢稷。禮所謂太也。時又立官。所謂王也。正字通云。漢昭五年。兗州刺史洪賞禁民私所立。薛瓚曰。舊制二十五家爲一。而民或五十家共爲田。是私也〕。
⓮天。星名。《周禮大司樂注》:天在東井輿鬼之外。
公。蟲名。《方言》:䵹鼄。鼄蝥也。
 〔注〕:齊人又呼公。
 〔按卽蜘蛛〕。
會。日本語。猶言羣也。
 〔又〕:日本譯均富說曰會主義。
⓱會。日本語。吾國謂之公司。
南。北。均複姓。《姓苑》:扶風安陵有南氏。北氏。
 〔按風俗通。齊昌徙居南。因以爲氏。又有居北者。亦以爲氏〕。
2、撆釋文:古社字。見《字彙補》。
3、彼釋文:古社字。見《玉篇》。
4、紴釋文:古社字。見《說文》。《段注》:各本從示。非古文也。今依夏氏竦古文四聲韻所引。從木者。各樹其土所宜木也。
5、䄕釋文:古社字。見《字彙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