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情。 如:国事。公事。
2.事故。 如:出事。平安无事。
3.职业。 如:谋事。
4.关系;责任。 如:回去吧,没有你的事了。
5.从事。 如:大事宣传。
6.侍奉;伺候。 如:事亲。不事王侯。
一般指社会和自然界上的事情,事务,现象,情况等。在哲学上,事的定义:就内涵方面而言:事是指质量空间分布的随时变化。因为物质是质量空间分布,所以事也可定义为:物质随时间的变化。就外延方面而言:事包含宇宙中发生的所有事件。事是所有精神事件的统称。宇宙中的事都必须经历时段,所以都是精神事。这个事概念的外延不仅包括人类之事,也包括动物事、植物事、细菌事、病毒事等等生命体之事,还包括所有非生命体之事。
——《百度百科》
職也。从史,之省聲。
職也。
曡韵。職記微也。古假借爲士字。鄭風曰。子不我思。豈無他事。毛曰。事、士也。今本依傳改經。又依經改傳。而此傳不可通矣。从史。𡳿省聲。
鉏史切。一部。古文事。
鍇曰。此則之不省。
事
[名]
1.工作、職務。《論語.子路》:「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禮記.祭法》:「以死勤事則祀之。」
2.人類所作所為及自然界的一切現象、活動,都稱為「事」。如:「人事」、「國事」。《禮記.大學》:「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3.變故。如:「多事之秋」、「平安無事」。
[動]
1.侍奉。《論語.學而》:「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
2.做、為。《論語.顏淵》:「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
3.插入。通「剚」。《漢書.卷四五.蒯通傳》:「慈父孝子所以不敢事刃於公之腹者,畏秦法也。」
1、事讀音:仕吏切,音示,寘韻。釋文:
❶職也。見《說文》。
❷爲也。《呂覽諭大》:故務在
❸奉也。《禮記曲禮》:年長以倍。則父
❹任也。《荀子解蔽》:故羣臣去忠而
❺治也。《史記曹參世家》:見參不
❻業也。《周書周祝》:夫工匠農賈。未嘗不可以相爲
❼役使也。《史記傅靳蒯成傳》:坐
❽政事也。《國策宋策》:則君不奪太后之
❾職事也。《國語魯語》:卿大夫佐之受
❿三
〔又〕:三農之事也。《詩常武》:三
⓫官治物則曰知
〔按今縣令稱知
⓬參
⓭通剚、倳。《漢書蒯通傳》:慈父孝子。不敢
2、事釋文:古爭字。見《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