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庄。多用于地名,如王疃(在河北)。
2.禽兽践踏的地方。
禽獸所踐處也。《詩》曰:“町疃鹿場。”从田童聲。
禽獸所踐處也。
踐者、𡳐也。獸足蹂地曰厹。其所蹂之處曰疃。本不專謂鹿。詩則言鹿而已。詩曰。町疃鹿場。
豳風東山文。毛傳曰。町疃、鹿迹也。謂鹿迹所在也。楚辭九思。鹿蹊兮??。?與疃葢一字。疃亦作?。郡國志。廣陵郡東陽。劉昭云。縣多麋。引博物志十百爲羣。掘食艸根。其處成泥。名曰麋?。民人隨此?種稻。不耕而穫。其收百倍。今後漢書譌爲畯。埤雅引此又譌暖。然因埤雅可以校正也。从田。童聲。
土短切。十四部。此音之轉也。古音葢在九部。
疃
[名]
1.禽獸踐踏的地方。《說文解字.田部》:「疃,禽獸所踐處也。」宋.黃庭堅〈觀祕閣蘇子美題壁詩〉:「姑蘇麋鹿疃,風月在書堂。」
2.村莊、屯。多用於地名。如大陸地區河北省的賈家疃。元.孟漢卿《魔合羅》第四折:「怎把走村串疃貨郎兒,屈勘做了圖財致命殺人賊!」《水滸傳》第六三回:「在庾家疃一字兒擺成陣勢。」
1、疃讀音:土緩切,音畽,旱韻。釋文:禽獸所踐處也。詩曰。町
2、墥讀音:覩動切,音董,吐孔切,音侗,董韻。釋文:䵺
3、墥讀音:土緩切,音疃,旱韻。釋文:疃或字。《集韻》:疃。禽獸所踐處。或作
4、畽讀音:吐袞切,音黗,阮韻。釋文:
〔按集韻作㤻
5、畽讀音:他東切,音通,東韻。釋文:
6、畽讀音:土緩切,音饩,旱韻。釋文:疃或字。《集韻》:疃。禽獸所踐處。或作
7、饩釋文:同疃。見《集韻》。
8、曲釋文:同疃。見《正字通引石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