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康熙字典 · 判字

康熙字典「判」字

清·张玉书,陈廷敬.等编

康熙字典 · 判」字
康熙字典 · 判字
藏書

字源考据

繁体
部首 左右部
拼音 pàn
笔画 7画
结构 左右
五行 属金
UniCode CJK
四角号码 92500
常用字
姓氏 判姓
吉凶
注音 ㄆㄢˋ 

康熙字典·判字意思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从刀,半聲。【玉篇】分散也。
【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
【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
【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又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
【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又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又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康熙字典·判字基本解释

1.分开;分辨。 :判别。判断。判明。

2.明显(有区别)。 :新旧社会判然不同。前后判若两人。

3.评定。 :裁判。评判。判卷子。

4.判决。 :审判。判案。公判。判了徒刑。

判的部首是刂,部外笔画是5,总笔画是7,一般指 区别,分辨,断定:~明。~辨。~据。~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断。

——《百度百科》

说文解字 · 判字

字说文解字原文:

分也。从刀半聲。

判字 清代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分也。

媒氏掌萬民之判。注。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成夫婦也。朝士有判書以治則聽。注。判、半分而合者。
从刀。半聲。
形聲包㑹意。普半切。十四部。

國語辭典 · 判字的意思


[動]
1.分、分開。唐.柳宗元〈封建論〉:「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
2.區別、分辨。《莊子.天下》:「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
3.分明、辨明。如:「存亡未判」。宋.蘇洵〈六國論〉:「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
4.決斷是非曲直。如:「審判」、「判刑」、「判案」。
5.古稱高位兼低職或出任地方官。如唐代宰相判六軍十二衛事,宋以宰相判樞密院。《宋史.卷三一二.韓琦傳》:「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
[名]
1.審判訴訟的判決文書。《新唐書.卷一二六.李元紘傳》:「元紘大署判後曰:『南山可移,判不可搖也。』」
2.斷語。《紅樓夢》第五回:「後面便是一座古廟,裡面有一美人在內獨坐看經。其判云:『勘破三春景不長,緇衣頓改昔年妝。可憐繡戶侯門女,獨臥青燈古佛旁。』」
3.文體的一種。仿判獄的文詞,可見其推理、辯駁的能力。科舉取士,亦以試判。清.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判》:「今世理官斷獄,例有參詞,而設科取士,亦試以判,其體皆用四六,則其習由來久矣。」
[形]
分別的樣子。如:「判然有別」。

中華大字典 · 判字的意思

1、判讀音:普半切,音泮,翰韻。釋文:
❶分也。見《說文》。
❷離也。《國語晉語》:則上下旣有矣。
❸散也。見《小爾雅廣言》。
❹別也。《離騷》:獨離而不服。
❺半也。《周禮媒氏》:掌萬民之
 〔注〕:得偶爲合。主合其半。
❻片也。《漢書翟義傳》:天地合。〔師古曰〕:之言片也。
❼裁斷也。公文之一種。《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
❽官也。古有官。前代有通、州。今法官稱審官。日本則稱推事爲事。
❾聽辨之書也。《周禮朝士》:凡有責者。有書。以治則聽。
 〔注〕:分半而合者。故書爲辨。《猶今合同契約》。
❿宰相出典州曰。見《韻會》。〔以大兼小謂之〕。
⓫通牉。猶結也。《儀禮喪服》:夫妻牉合。
⓬通拌。割也。《史記龜策傳》:鐫石拌蚌。
⓭通泮。開也。《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2、拌讀音:鋪官切,音潘,蒲官切,音盤,寒韻。部滿切,音伴,旱韻。釋文:
❶棄也。《方言》:楚人凡揮棄物謂之。《箋疏》:廣雅。。棄也。王懷祖曰。之言播棄也。士虞禮。尸飯。播餘于篚。古文播爲半。半。古字。謂棄餘飯於篚也。
❷析也。《呂覽論威》:今以木擊木則
3、拌讀音:普半切,音判,翰韻。釋文:
❶棄也。見《集韻》。
❷通判。分割也。《史記龜筴傳》:鐫石蚌。
❸和味也。如俗云熱
❹雜。京都葉煙之一種。味淸芬。
4、拚讀音:皮變切,音卞,霰韻。釋文:
❶拊手也。見《說文》。《段注》:言拊手者。謂兩手相錴也。今人謂歡是也。漢書吳都賦皆云射。孟康曰。手搏爲。此則謂兩人手相搏也。
❷通弁。《漢書王莽傳》:予甚弁焉。
 〔注〕:弁、撫手也。
5、拚讀音:方問切,音奮,問韻。方文切,音分,文韻。釋文:掃除也。《儀禮聘禮》:旣以俟矣。
6、拚讀音:孚袁切,音翻,元韻。釋文:同翻。《詩小毖》:肇允彼桃蟲。飛維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