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論語】去喪無所不佩。
又【白虎通】農夫佩耒耜,工匠佩斧,婦人佩鍼縷。
又水縈紆謂之佩。【水經注】鮑丘水北佩謙澤,眇望無垠。又蘭渠川水出自北山,帶佩衆溪南流注于渭。
又叶蒲眉切,音裴。【詩·秦風】何以贈之,瓊瑰玉佩。叶上思。
又叶蒲邁切,音敗。【屈原·離騷】紛吾旣有此內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扈江離與辟芷兮,紉秋蘭以爲佩。能音柰。 【說文】大帶佩也。从人从凡从巾。佩必有巾,巾謂之飾。【徐鉉曰】俗別作珮,非。
考證:〔【釋名】佩,倍也。言非一物者,有陪貳也。〕 謹照原文言非一物者改言其非一物。
1.(把小巧的东西)带(挂、别、系等)在身上某一部分。 如:佩刀。胸前佩着纪念章。腰间佩着一支手枪。
2.心悦诚服。 如:钦佩。
3.古时系在衣带上的饰物。 如:玉佩。
大帶佩也。从人从凡从巾。佩必有巾,巾謂之飾。
臣鉉等曰:今俗别作珮,非是。
大帶佩也。
大帶佩者、謂佩必系於大帶也。古者有大帶、有革帶。佩系於革帶。不在大帶。何以言大帶佩也。革帶統於大帶也。許於糸部之紳、革部之鞶皆曰大帶。實則紳爲大帶、鞶爲革帶也。佩者、內則左右佩用是。从人凡巾。
从人者、人所以利用也。从凡者、所謂無所不佩也。从巾者、其一耑也。蒲妹切。古音在一部。俗作珮。佩必有巾。故从巾。
故字依韵會補。巾部之𢁥帥也。說从巾之意。巾謂之飾。
巾部曰。飾、㕞也。又部曰。㕞、飾也。飾拭古今字。巾以飾物。故謂之飾。禮經詳帨。左氏偁率巾者、冣切於用者也。故倉頡製佩帶二文皆箸巾。
珮
[名]
玉佩。通「佩」。《文選.江淹.雜體詩.謝法曹》:「雜珮雖可贈,疏華竟無陳。」
1、珮釋文:佩或字。見《玉篇》。
2、佩讀音:蒲昧切,音悖,隊韻。釋文:
❶大帶
❷服用之稱。見《初學記》引《蔡謨疑字義》。
❸倍也。言其非一物。有倍貳也。見《釋名釋衣服》。
❹雜
❺銘
〔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