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
2.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祭奠一次,直到第四十九天为止,共分七个“七”。
3.姓。
七(qī),汉语汉字。基本字义:1、数名,六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柒”代)。2、文体名,或称“七体”,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3、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共七次,称“做七”。
——《百度百科》
陽之正也。从一,微陰从中衺出也。凡七之屬皆从七。
昜之正也。
易用九不用七。亦用變不用正也。然則凡筮陽不變者當爲七。但左傳、國語未之見。从一。微侌從中衺出也。
謂?。親吉切。十二部。
七
[名]
1.介於六與八之間的自然數。大寫作「柒」,阿拉伯數字作「7」。
2.文體名。參見「七體」條。
3.民俗稱喪事每七日設奠一次為「作七」,由頭七到尾七共需進行七次,稱為「七七」。《北史.卷八一.儒林傳上.孫惠蔚傳》:「從綽死後,每至七日至百日,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行道。」《喻世明言.卷一○.滕大尹鬼斷家私》:「善繼只是點名應客,全無哀痛之意,七中便擇日安葬。」
(「七」字通常讀為陰平,惟口語中連用在去聲字及輕聲字之前時讀為陽平,如:「七月」、「七個」。)
1、七讀音:戚悉切,音漆,質韻。釋文:
❶陽之正也。从一。微陰从中衺出也。見《說文》。
❷數名。六加一之數也。《詩無衣》:豈曰無衣
❸西方謂之
〔注〕:
❹詞家以
❺
❻三
❼近世公牘帳簿記數作柒。商碼作売。亞拉伯字作7。古或作桼漆。
❽姓也。明
2、七讀音:火跨切,花去聲,禡韻。釋文:變也。从到人。見《說文岇部》。《段注》:變者㪅也。凡變
3、七釋文:古牝字。見《集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