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动物的园地。 如:鹿囿。
2.局限;拘泥。 如:囿于成见。
中国古代供帝王贵族进行狩猎、游乐的园林形式。通常选定地域后划出范围,或筑界垣。囿中草木鸟兽自然滋生繁育。《诗经·大雅》中记述了最早的周文王灵囿。秦汉以后,囿都建于宫苑中。
——《百度百科》
苑有垣也。从囗有聲。一曰禽獸曰囿。
苑有垣也。
高注淮南曰。有牆曰苑。無牆曰囿。與許互異。葢有無互譌耳。魏都賦曰。繚垣開囿。繚垣、西京賦作繚亙。繚亙綿聮、卽西都賦之繚以周牆也。周禮注曰。囿、今之苑。按古今異名。許析言之、鄭渾言之也。引伸之凡淵奧處曰囿。夏小正。正月囿有見韭。囿也者、轅之燕者也。四月囿有見杏。囿也者、山之燕者也。又引伸之凡分別區域曰囿。常道將引洛書曰。人皇始出。分理九州爲九囿。九囿卽毛詩之九有、韓詩之九域也。域同或。古或與有與囿通用。从囗。有聲。
于救切。古音在一部。一曰所㠯養禽獸曰囿。
養字依御覽補。所㠯二字今補。大雅靈臺傳曰。囿所以域養禽獸也。域養者、域而養之。周禮囿人掌囿游之獸。禁牧百獸。按韵會無一曰二字。艸部云。苑所㠯養禽獸也。此云苑有垣、則養禽獸在其中矣。此句葢淺人增之。籒文囿。
艸部𧅲從此爲聲。
囿
[名]
1.有圍牆的園林,通常用作畜養禽獸的場所。如:「園囿」、「鹿囿」。《詩經.大雅.靈臺》:「王在靈囿,麀鹿攸伏。」漢.毛亨.傳:「囿,所以域養禽獸也。」
2.事物聚集的地方。《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游于六藝之囿,馳騭乎仁義之塗。」《鏡花緣》第二三回:「門上有副對聯,寫的是:優游道德之場,休息篇章之囿。」
[動]
1.拘束、局限。如:「囿於成見」、「囿於一隅」。《莊子.徐无鬼》:「辯士无談說之序,則不樂,察士无凌誶之事,則不樂,皆囿於物者也。」宋.蘇軾〈宸奎閣碑〉:「是時,北方之為佛者,皆留于名相,囿于因果。」
2.聚集。《莊子.則陽》:「湯得其司御門尹登恆為之傅之,從師而不囿。」《史記.卷一一七.司馬相如傳》:「然後囿騶虞之珍群,徼麋鹿之怪獸。」
1、囿讀音:于救切,音右,宥韻。云九切,音有,有韻。釋文:
❶苑有垣也。一曰。所以養禽獸曰
❷猶有也。見《風俗通》。
❸識不通廣曰
❹凡分別區域曰
❺畜魚鼈之處也。見《風俗通》。〔通訓定聲引周語曰。
2、棟釋文:囿籒文。見《說文》。《通訓定聲》。从囗。中有四介。介有木。按周語曰。囿有林池。故从木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