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拐杖;手杖。 如:扶杖而行。
2.泛指棍棒。 如:擀面杖。拿刀动杖。
杖,读音:zhàng,从木从丈,持也。杖持曡韵。凡可持及人持之皆曰杖。字典解释:①拐杖;手杖:扶~而行。②泛指棍棒:擀面~ | 拿刀动~。
——《百度百科》
持也。从木丈聲。
臣鉉等曰:今俗别作仗,非是。
持也。
杖持曡韵。凡可持及人持之皆曰杖。喪杖、齒杖、兵杖皆是也。兵杖字俗作仗。非。鬥下云。兵杖在後。欑下云。積竹杖。可證。從木。丈聲。
直兩切。十部。
杖
[名]
1.拄著走路用的棍子。如:「手杖」、「枴杖」。《論語.微子》:「植其杖而芸。」唐.杜甫〈寒雨朝行視園樹〉詩:「衰顏動覓藜床坐,緩步仍須竹杖扶。」
2.泛稱棍棒一類的東西。如:「擀麵杖」。
3.古代的一種刑法。用棒子或竹板打犯人。《宋史.卷五.太宗本紀二》:「杖罪釋之。」
[動]
1.執、持。《書經.牧誓》:「王左杖黃鉞,右秉白旄以麾。」《禮記.王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
2.憑恃、倚靠。《左傳.襄公八年》:「完守以老楚,杖信以待晉,不亦可乎?」《漢書.卷七五.李尋傳》:「外臣不知朝事,竊信天文即如此,近臣已不足杖矣。」
3.拷打。《唐語林.卷六.補遺》:「穆家法最峻,寧命諸子直饌,稍不如意,則杖之。」
1、杖讀音:雉兩切,音丈,養韻。釋文:
❶持也。見《說文》。《段注》:凡可持、及人持之、皆曰
❷木梃也。《家語六本》:舜事瞽瞍。小箠則待過。大
❸矜謂之
〔注〕:矛戟徴卽
〔按字亦作仗。風俗通云。仗、刀戟之總名也。段玉裁云。兵
❹喪制所用。《禮記喪服四制》:
❺五刑之一。自隋開皇新律。始定笞、
❻虎
❼通丈。《禮記曲禮》:席間函丈。
〔注〕:丈、或爲
2、杖讀音:直亮切,音仗,漾韻。釋文:
❶持也。《書牧誓》:左
❷柱之也。《漢書婁敬傳》:
❸倚任也。《漢書李尋傳》:近臣已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