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古文〕𤝼【集韻】征例切,音制。本作狾。或作瘈。詳狾字註。
又【集韻】【韻會】𠀤居例切,音罽。義同。【淮南子·氾論訓】猘狗之驚,以殺子陽。【集韻】或作狾瘈𪘥。
又【集韻】吉詣切,音計。或作狾。義同。
1.狂犬,疯狗。 如:“夫猘噬固能伤人,而豺声亦当自毙。”
2.疯狂的。 如:“狂马不触木,猘狗不自投于水。”
3.凶猛;勇猛。 如:凶猘。“曹公闻策平定江南,意甚难之,常呼‘猘儿难与争锋也。’”
——《百度百科》
(1) 狂犬,猛犬。比喻暴狂之徒 [mad dog]唯东有猘,唯西有虺。颠覆朋邻,我余有几!——唐· 韩愈《祭马仆射文》
(2) 又如:猘子(小疯狗。喻指勇猛的少年)词性变化
猘
[形]
發狂的。《淮南子.氾論》:「畏罪而恐誅,則因猘狗之驚,以殺子陽。」
[名]
凶狠、蠻橫。元.郝經〈青州山行〉:「初從霸國後,往往逞兇猘。」
1、猘讀音:征例切,音制,吉詣切,音計,居例切,音狾,霽韻。釋文:同狾。狂犬也。《淮南氾論》:
2、圷釋文:古狾字。見《玉篇》。
3、剴釋文:同猘。見《正字通》。〔康熙字典云。集韻猘字有征例居例二切。竝同瘈。从疒不从矮。竝無
4、釓讀音:居例切,音罽,霽韻。釋文:
❶狂也。《後漢馬融傳》:獄
❷狂犬。見《集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