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并”,合在一起
並
[動]
依傍。通「傍」。《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北據河為塞,並陰山至遼東。」唐.張守節.正義:「從河傍陰山,東至遼東。」明.歸有光〈先妣事略〉:「由千墩浦而南,直橋並小港以東,居人環聚,盡周氏也。」
並
[動]
1.併合。如:「並案處理」。《楚辭.東方朔.七諫.自悲》:「冰炭不可以相並兮,吾固知乎命之不長。」唐.柳宗元〈駮復讎議〉:「旌與誅,莫得而並焉。」
2.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事物並排著。《莊子.馬蹄》:「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
[副]
1.一起、同時。如:「相提並論」、「異說並起」。《禮記.中庸》:「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孟子.滕文公上》:「賢者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
2.用於否定詞前,以加強否定語氣。相當於「絕」、「決」。如:「事情並非如此。」、「你別誤會,我並無惡意。」元.秦?夫《剪髮待賓》第一折:「母親嚴教,並不敢喫酒。」
3.皆、俱。《戰國策.秦策一》:「文士並飭,諸侯亂惑。」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德行》:「遂班軍而還,一郡並獲全。」
[連]
且、而且。如:「這個案子,保證能完成,並能做得盡善盡美。」
[介]
相當於「連」、「同」。如:「並此淺近的原理亦不能明。」《漢書.卷四七.代孝王劉參傳》:「徙代王於清河,是為剛王。並前在代凡立四十年薨。」
1、並釋文:竝俗字。見《正字通》。
2、傡釋文:同並。見《篇海類編》。
3、竝讀音:部迥切,音倂,迥韻。釋文:
❶併也。从二立。見《說文竝部》。
〔按集韻云。隸作並〕。
❷比也。《荀子儒效》:俄而
❸匹也。《太玄密》:
❹俱也。《楚辭懷沙》:古固有不
❺皆也。《書立政》:以
❻并也。《儀禮有司徹》:陳于羊俎西
❼兼也。《後漢董卓傳》:
❽
❾
4、竝讀音:蒲浪切,音徬,漾韻。釋文:
❶且也。《漢書張湯傳》:姦吏
〔注〕:劉拳世曰。
❷連也。《史記大宛傳》:
❸依也。《漢書鮑宣傳》:貪吏
❹傍或字。《集韻》:傍。近也。或作
5、竝讀音:部滿切,音伴,旱韻。釋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