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得到(跟“失”相对)。 如:取得。得益。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件事办成了你也会得些好处。
2.演算产生结果。 如:二三得六。五减一得四。
3.适合。 如:得用。得体。
4.得意。 如:自得。
5.完成。 如:饭得了。衣服还没有做得。
6.用于结束谈话的时候,表示同意或禁止。 如:得,就这么办。得了,别说了。
7.用于情况不如人意的时候,表示无可奈何。 如:得,这一张又画坏了!
8.助动词。用在别的动词前,表示许可(多见于法令和公文)。 如:这笔钱非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
9.用在别的动词前,表示可能这样(多用于否定式)。 如:水渠昨天刚动手挖,没有三天不得完。
10.用在动词后面,表示动作已经完成(多见于早期白话)。 如:出得门来。
11.助动词。需要。 如:这个工程得三个月才能完。修这座水库得多少人力?
12.“得”的否定是“无须”或“不用”,不说“不得”。
13.助动词。表示揣测的必然。 如:快下大雨了,要不快走,就得挨淋。
14.舒服;满意。 如:这个沙发坐着真得。
得是会意字,左右结构。金文字形,左边是“彳”,右边是“贝”(财货)加“手”,表示行有所得。手里拿着财货,自然是有所得。本义:得到,获得。助词,一般用于动作词语后面,如:用~很顺手、玩~、做~等。
——《百度百科》
行有所得也。从彳㝵聲。
行有所㝵也。
㝵各本作得誤。今正。見部曰。䙷、取也。行而有所取。是曰得也。左傳曰。凡獲器用曰得。从彳。䙷聲。
多則切。一部。古文省彳。
按此字已見於見部。與得並爲小篆。義亦少異。
得
[動]
1.獲、取。與「失」相對而言。如:「鷸蚌相爭,漁翁得利。」《孟子.告子上》:「求則得之,舍則失之。」
2.演算產生結果。如:「三三得九。」
3.遇。如:「得便」、「得空即前往拜訪。」
4.契合、適宜。如:「得體」、「得法」。漢.王襃〈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5.快意、滿足。《史記.卷六二.管晏傳》:「意氣揚揚,甚自得也。」
6.可以、能夠。如:「得過且過」、「不得抽菸!」、「得饒人處且饒人」、「所有員工均得摸彩。」
7.用於談話終了之時,表反對、禁止或同意。如:「得了,別再出餿主意了!」、「得,我們就照你的方法去做。」
[副]
相當於「何」、「豈」、「那」、「怎」、「難道」等,表示反詰的語氣。唐.杜甫〈後苦寒行〉二首之二:「巴東之峽生凌澌,彼蒼迴斡人得知。」
[助]
置於動詞之後,無義。唐.杜甫〈絕句漫興〉詩九首之二:「恰似春風相欺得,夜來吹折數枝花。」
得
[介]
用在動詞、形容詞後面,表示結果或性狀。如:「跑得快」、「覺得很好」、「美得冒泡」。
得
[動]
遭受。如:「他作惡多端,得了報應也是應該的。」
得
[副]
應該、必須、需要。如:「你總得讓我把話說完。」《紅樓夢》第六六回:「出了月就起身,得半個工夫纔回來。」
1、得讀音:的則切,音德,職韻。釋文:
❶本作蹑。《說文》:蹑。行有所䙷也。从彳。䙷聲。《段注》:見部曰。䙷、取也。行而有所取。是曰
❷
❸
❹貪
❺猶知也。《呂覽義賞》:武王
❻猶値也。《莊子大宗師》:
〔注〕:當所遇之時世謂之
❼便也。《呂覽淫辭》:子豈不
❽猶出也。《呂覽貴公》:平
❾猶足也。《禮記王制》:必參相
❿相親悅也。《左哀二十四年傳》:
⓫
⓬感恩也。《孟子吿子》:所識窮乏者
〔按
⓭
⓮
〔按傳言登來。何休釋曰
⓯彼此契合曰相
⓰
⓱佳
2、沗釋文:得本字。見《六書正譌》。
3、㝵讀音:多則切,音德,職韻。釋文:同䙷。《廣韻》:說文。䙷。取也。今作
4、㝵讀音:午代切,音礙,隊韻。釋文:同礙。《集韻》:說文。礙。止也。或从亥。南史引浮屠書作
5、㝶釋文:蹑或字。見《集韻》。
6、筞釋文:古得字。見《五音集韻》。
7、蹑釋文:得本字。見《說文》。
8、匙釋文:同得。見《玉篇》。
9、䙷讀音:的則切,音德,職韻。釋文:取也。从見寸。寸、度之。亦手也。見《說文》。《段注》:按彳部
10、䙷釋文:古得字。見《說文彳部》。
11、䙸釋文:同䙷。《玉篇》:䙷、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