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康熙字典 · 罚字

康熙字典「罚」字

清·张玉书,陈廷敬.等编

康熙字典 · 罚」字
康熙字典 · 罚字
藏書

字源考据

繁体
部首 上下部
拼音
笔画 9画
结构 上下
五行 属金
UniCode CJK
四角号码 60720
常用字
姓氏 罚姓
吉凶 None
注音 ㄈㄚˊ 

康熙字典·罚字意思

【廣韻】【集韻】【韻會】𠀤房越切,音伐。【說文】辠之小者。从刀从詈。未以刀有所賊,但持刀罵詈,則應罰。【春秋·元命包】罔言爲詈,刀詈爲罰。罰之言罔陷於害。【易·豫卦】則𠛬罰淸而民服。【書·呂𠛬】五𠛬不𥳑,正於五罰。【傳】出金贖罪。【周禮·地官·司救】凡民之有衺惡者,三讓而罰。【註】罰謂撻擊之也。
【韻補】叶扶廢切【江淹·齊高帝誄】綴機剟賊,輕章削罰。矜𤰞廣慈,合賤兼愛。愛字音炁。○按《說文》在刀部,今倂入。
考證:〔【周禮·地官·司徒】凡民之有衺惡者,三讓而罰之。〕 謹照原文司徒改司救。三讓而罚下省之字。

康熙字典·罚字基本解释

1.处罚。 :惩罚。责罚。赏罚分明。罚他喝酒。

处分犯罪、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款。~球。惩~。~不当罪(处罚过严或过宽,与所犯的罪行不相当)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