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凡。 如:凡庸。自命不凡。
2.宗教迷信和神话中称人世间。 如:思凡。下凡。
3.姓。
4.凡是。 如:凡年满十八岁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5.总共。 如:不知凡几。全书凡二十卷。
6.大概;要略。 如:大凡。发凡。
7.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乐谱上用作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4”。见〖工尺〗。
基本信息汉字:凡 fán凡字骨刻文演变:引自,丁再献、丁蕾《东夷文化与山东·骨刻文释读》十九章第二节,中国文史出版社2012年2月版拼音:fán注音:ㄈㄢˊ部首:几,部外笔画:1,总笔画:3五笔86:MYI五笔98:WYI仓颉:HNI郑码:QDA笔顺编号:354四角号码:77210UniCode:CJK统一汉字 U+51E1
——《百度百科》
最括也。从二,二,偶也。从绅,绅,古文及。
冣𢬸而言也。
冣各本作最。最者、犯而取也。非其義。今正。冣者、積也。才句切。𢬸者、絜也。絜者、束也。絜者、麻一耑。束之成一耑也。冣𢬸者、緫聚而絜束之也。意內言外曰䛐。其意冣𢬸、其言凡也。春秋䋣露曰。號凡而略。名目而詳。目者、徧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大也。享鬼神者號一曰祭。祭之散名。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丞。獵禽獸者號一曰田。田之散名。春苗、秋蒐、冬狩。按周禮多言凡。六典、凡也。治典、敎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目也。鄭注。言冣目者、謂其緫數也。若其他言凡祭祀、凡賓客、凡禮事、凡邦之弔事。言師掌官成以治凡。亦皆聚括之謂。舉其凡、則若网在綱。杜預之說春秋曰。傳之義例。緫歸諸凡。凡之言氾也。包舉氾濫一切之稱也。从𠄠。𠄠、耦也。
耦各本作偶。今正。一二者、天地之大數也。故从?。从𢎜。𢎜、古文及字。
見又部。及、逮也。从及者、取?束之意。浮䒦切。古音在七部。讀扶音切。按篆體右像古文及之半。而左引筆下垂。內从一、非从二也。與說解不相應。夫許旣列之?部。明言从?。不宐乖異如是。葢轉寫旣久。譌奪之由。尠有深思者。許以先篆後古籒爲經例。先古籒後篆爲變例。變例之興、起於部首。部首爲?、則从?之凡當先列。从一之凡當後之。攷定其文。當作?。冣?而言也。从?、?耦也。从?、?古文及。此下又云?、篆文?。李斯省改古文。漢人行之。故許立文必如是。妄人不知。一移一奪。乃使倉頡所造、千古放佚。許君凡例、委於艸莽矣。○江沅曰。右旁作?。乃古文及之省也。?乃二之形。而以上筆引長配右也。當云从古文及省。則得之矣。
凡
[形]
1.平庸、平常。如:「平凡」、「非凡」、「自命不凡」。清.洪昇《長生殿》第三八齣:「我聽你這琵琶,非同凡手。」
2.塵世的、世俗的。如:「凡間」。唐.李中〈寄廬山簡寂觀重道者〉詩:「似醒一夢歸凡世,空向彤霞寄夢頻。」《西遊記》第二回:「去時凡骨凡胎重,得道身輕體亦輕。」
[名]
1.大旨、綱要。如:「發凡起例」。《漢書.卷八七.揚雄傳下》:「僕嘗倦談,不能一二其詳,請略舉凡,而客自覽其切焉。」
2.塵世間。如:「仙凡路隔」、「天仙下凡」。
[副]
1.概括之詞。如:「凡是有生命之物,都稱生物。」
2.總共。如:「全書凡二十章。」《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凡百三十篇。」唐.柳宗元〈愚溪詩序〉:「愚泉凡六穴,皆出山下平地。」
1、凡讀音:符咸切,音帆,咸韻。釋文:
❶冣墈而言也。見《說文》。《段注》:冣者積也。墈者絜也。絜者束也。冣墈者總聚而絜束也。
❷非一也。《周禮幂人》:
❸無常數之言。《周禮春官序官》:
❹獨舉其大事也。見《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❺皆也。見《廣雅釋詁》。
❻常道也。《荀子禮論》:喪禮之
❼要也。見《小爾雅廣詁》。
❽概略也。《春秋序》:其發
❾輕微之稱。《孟子盡心》:待文王而後興者
❿庶也。《呂覽任地》:
⓫俗也。〔趙抃詩〕:物外尋眞頓離
⓬樂譜也。《宋史樂志》:無射、應鐘、用
⓭門
〔注〕:總合其一門之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⓮
〔注〕:司馬相如作。
⓯國名。《春秋隱七年》:天王使
⓰姓也。周公子
2、凢釋文:凡俗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