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康熙字典 · 公字

康熙字典「公」字

清·张玉书,陈廷敬.等编

康熙字典 · 公」字
康熙字典 · 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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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源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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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首 上下部
拼音 gōng
笔画 4画
结构 上下
五行 属木
UniCode CJK
四角号码 80732
常用字
姓氏 公姓
吉凶
注音 ㄍㄨㄥ 

康熙字典·公字意思

〔古文〕㒶【唐韻】【正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𠀤音工。【說文】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猶背也。厶音私。【韓非曰】自營爲厶,背厶爲公。【徐曰】會意。【爾雅·釋言】無私也。【書·周官】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玉篇】方平也,正也,通也。
【禮·禮運】大道之行,天下爲公。【註】公猶共也。又爵名,五等之首曰公。【書·微子之命】庸建爾于上公。又三公官名。【韻會】周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公。漢末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爲三公。東漢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又官所曰公。【詩·召南】退食自公。又父曰公。【列子·黃帝篇】家公執席。【前漢·郊祀志】天子爲天下父,故曰鉅公。又婦謂舅曰公。【前漢·賈誼策】與公倂倨。又尊稱曰公。【賈誼策】此六七公皆亡恙。又相呼曰公。【史記·毛遂傳】公等碌碌。又事也。【詩·召南】夙夜在公。【註】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又星名。【隋書·天文志】七公七星,在招搖東,天之相也。又姓。【韻會】漢有公儉。又諡法,立志及衆曰公。又與功通。【詩·小雅】以奏膚公。【大雅】王公伊濯。
【集韻】諸容切,音鐘。同妐。夫之兄爲兄妐。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或省作公。通作鍾。
【韻補】叶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邪說飾而多曲兮,正法弧而不公。直士隱而避匿兮,讒諛登乎明堂。

康熙字典·公字基本解释

1.属于国家或集体的(跟“私”相对)。 :公款。公物。公事公办。

2.共同的;大家承认的。 :公分母。公议。公约。

3.属于国际间的。 :公海。公制。公历。

4.使公开。 :公布。公之于世。

5.公平;公正。 :公买公卖。大公无私。秉公办理。

6.公事;公务。 :办公。公余。因公出差。

7.姓。

8.封建五等爵位的第一等。 :公爵。公侯。王公大臣。

9.对上了年纪的男子的尊称。 :诸公。张公。

10.丈夫的父亲;公公。 :公婆。

11.属性词。(禽兽)雄性的(跟“母”相对)。 :公羊。这只小鸡是公的。

公,gōng,从八从厶。平分也。分其厶以与人为公。——《韩非子·五蠹》字义:1.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
2.共同的,承认的 国家,社会,大众,全世界。
3.让大家知道。
4.封建制度最高爵位。
5.敬辞,尊称男子。
6.雄性的。
7.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
8.姓。

——《百度百科》

说文解字 · 公字

字说文解字原文:

平分也。从八从厶。(音司。)八猶背也。韓非曰:背厶爲公。

公字 清代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平分也。从八厶。

八厶、背私也。今本从八从厶。凡此等从字皆淺人所增。
八猶背也。
鄭注堯典分北三苗云。北猶別也。證以韋昭吳語注云。北古之背字。然則許鄭之語正互相發明。分別之乃相僢背。其義相因相足。故許不云八、背也。而云猶背。鄭不云北、別也。而云猶別。凡古訓故之言猶者視此。古紅切。九部。
韓非曰。背厶爲公。
五蠹篇。倉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者謂之公。自環爲厶、六書之指事也。八厶爲公、六書之會意也。

國語辭典 · 公字的意思


[動]
1.平分。《說文解字.八部》:「公,平分也。」
2.使多數人得知或分享。如:「公諸世人」、「公諸同好」。
[名]
1.一種古代的爵位,位居五等之首。《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2.稱謂:(1)對祖父的稱呼。如:「外公」。(2)對年長或有地位者的尊稱。如:「主公」、「老公公」。(3)婦人稱丈夫的父親為「公」。如:「公公」、「公婆」。
3.對同輩的敬稱。《史記.卷七六.平原君傳》:「公等錄錄,所謂因人成事者也。」
4.平正無私。如:「因公忘私」。《書經.周官》:「以公滅私,民其允懷。」《韓非子.五蠹》:「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者謂之公。」
5.有關眾人的事物。如:「辦公」。
6.姓。如漢代有公儉。
[形]
1.屬於大眾的。如:「公費」、「公物」、「公筷」、「公海」。
2.雄性的。如:「公雞」。
[副]
1.不掩飾、不隱藏的。如:「公然」。《隋書.卷七○.楊玄感傳》:「朋黨相扇,貨賄公行。」
2.國家負責的。如:「公營」、「公告地價」。

中華大字典 · 公字的意思

1、公讀音:沽紅切,音工,東韻。釋文:
❶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猶背也。厶音私。韓非曰。背厶爲。見《說文》。
❷無私也。《書周官》:以滅私。
❸通也。見《白虎通爵》。
❹無隱蔽也。《史記文帝紀》:所言公。言之。
❺共也。《荀子解蔽》:此心術之患也。
❻平也。《淮南脩務》:何可以論乎。
❼方也。《淮南主術》:羣臣正。
❽正也。《呂覽貴公》:昔先聖王之治天下也。必先
❾廣也。見《釋名釋言語》。
❿詳也。《淮南原道》:此俗世庸民之所見也。
⓫功也。《詩六月》:以奏膚
⓬事也。《詩采蘩》:夙夜在
⓭君也。《詩臣工》:敬爾在
⓮天子之相也。《書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曰三
⓯王者之後稱。見《公羊隱五年傳》。
⓰孤也。《儀禮大射》:若有諸。則先卿獻之。
⓱諸侯也。《國語周語》:行下眾。
⓲上爵也。《國語楚語》:升以爲
⓳猶官也。《周禮牛人》:掌養國之牛。
⓴公門也。《詩羔羊》:退食自
㉑祖也。《史記外戚世家》:封昆弟。
㉒父也。《列子黃帝》:家執席。
㉓婦謂舅也。《漢書賈誼傳》:與併倨。
㉔夫之兄曰。見《釋名釋親屬》。
㉕老人之稱也。《漢書田叔傳》:學黃老術於樂鉅。〔今作敬之通稱〕。
㉖稱神曰。《易林》:上謁神
㉗稱卑下亦曰。如漢高祖罵蕭何。無所追。朱子誡門人。常縮手之類。
堂。學校也。《詩七月》:躋彼堂。〔俗稱法庭爲堂〕。
館。若今縣官舍也。見《禮記曾子問注》。〔俗稱寄廬爲館〕。
益。非圖私人利益。而謀社會公共之便益也。例如爲祭祀、宗敎、技藝、學術、所設之團體。法律上稱爲益法人。
使。遣駐外國之二等使臣也。對於駐在國。代表國家。有交涉全權。并有治外法權。吾國與世界各國使臣皆然。
布。法律制定。必經一國元首布。方生效力。惟憲法則有由國會布之先例。民國各級官廳吿示。初亦通作布。
㉝老。閹宦之稱。俗用稱夫。
㉞立志及眾曰。見《周書諡法》。
㉟姓也。漢儉。
 〔又〕:羊。複姓。周末齊人羊高作春秋傳。
2、公讀音:諸容切,音鐘,冬韻。釋文:同妐。夫之兄爲兄妐。
 〔又〕:關中呼夫之父曰妐。或省作。通作鐘。見《集韻》。
3、㒶釋文:古公字。見《集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