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定;必然。 如:我明天三点钟必到。不战则已,战则必胜。
2.必须;一定要。 如:事必躬亲。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必有一定的条件。
3.姓。
必(bì),汉语汉字,意为:一定,决定,肯定,固执,由甲骨文演变而来。词性较多,可作:名词,动词,副词,连词使用。
——《百度百科》
分極也。从八、弋,弋亦聲。
分極也。
極猶凖也。木部棟極二字互訓。橦字下云。帪極也。凡高處謂之極。立表爲分判之準。故云分極。引伸爲䛐之必然。从八弋。
樹臬而分也。弋今字作杙。八亦聲。
八各本誤弋。今正。古八與必同讀也。卑吉切。十二部。
必
[副]
1.一定、肯定。如:「未必」、「務必」、「言必信,行必果。」《左傳.隱公元年》:「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唐.李白〈將進酒〉:「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2.假設、如果。《論語.顏淵》:「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傳》:「王必無人,臣願奉璧往使。」
[動]
堅定、果決。《荀子.彊國》:「其刑罰重而信,其誅殺猛而必。」《韓非子.內儲說上》:「是以刑罰不必,則禁令不行。」
[名]
姓。宋代有必贊,明代有必沙。
1、必讀音:卑吉切,音畢,質韻。釋文:
❶分極也。从八弋。見《說文八部》。《段注》:極、猶準也。立表爲分判之準。故曰分極。
❷定辭也。《詩南山》:取妻如之何。
❸專也。《論語子罕》:毋意毋
〔注〕: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故無專
❹信也。《漢書韓信傳》:且漢王不可
❺果也。《漢書宣帝紀贊》:孝宣之世。信賞
❻審也。《後漢劉陶傳》:所與交友。
❼苟也。《法言君子》:
❽不已也。見《墨子經上》。
❾
❿
2、必讀音:幷列切,音縪,屑韻。釋文:組也。《考工記玉人》:天子圭中
〔注〕:謂以組約其中央。以備失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