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玉篇】解截也。
鋸字康熙字典查字:
字头:鋸 部首:金 笔画数:16 【戌集上】【金字部】 音【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居御切,音據。【說文】槍唐也。从金居聲。【廣韻】刀鋸。【古史考】孟子作鋸。【正字通】鐵葉爲齟齬,其齒一左一右,以片解木石也。【詩·周頌·設業設虡傳】業,捷業,如鋸齒。【前漢·𠛬法志】中𠛬用刀鋸。【註】刀,割𠛬。鋸,刖𠛬也。又【玉篇】解截也。
1.以薄金属片制成,边缘有高低尖齿,用来将固体材料截断的工具。 【组词】。 如:电锯、锯子
2.截断。 【组词】。 如:锯断 ◎
3.同“锔”(jū)
槍唐也。从金居聲。
槍唐也。
槍唐葢漢人語。廣韵引古史考曰。孟莊子作鋸。从金。居聲。
居御切。五部。
鋸
[動]
用一種特製的兩腳鉤釘,綴合、接補破裂的陶、瓷等器具。如:「鋸碗」、「鋸盆」。
鋸
[名]
1.薄鋼片製成,邊緣有尖齒,用來截斷木材或鋼鐵等的工具。如:「電鋸」、「手鋸」、「鋸子」。
2.一種古代用來截斷肢體的刑具。《國語.魯語上》:「中刑用刀鋸。」三國吳.韋昭.注:「割劓用刀,斷截用鋸。」
[動]
截斷。漢.桓寬《鹽鐵論.除狹》:「或至鋸頸殺不辜而不能正。」《後漢書.卷一八.臧宮傳》:「宮夜使鋸斷城門限。」
1、鋸讀音:居御切,音據,御韻。釋文:
❶槍唐也。見《說文》。《段注》:槍唐、蓋漢人語。廣韻引古史考曰。孟莊子作
〔按
❷倨也。其體直。所截倨句之半也。見《釋名釋用器》。
❸古刑具也。《漢書刑法志》:中刑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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