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 如:拷打。拷问。拷掠(泛指刑讯)。三拷六问。
详细字义〈动〉
——《百度百科》
(1) (形声。从手,从考,考亦声。“考”意为“磨难”、“折磨”。“手”与“考”联合起来表示“用手折磨别人的身体”。本义:扭、打、拽、扯等) 同本义 [beat;torture]不听非法拷人。――《魏书·刑罚志》
(2) 又如:拷较(拷问刑讯);拷讯(拷打审问);拷究(拷打审问);拷掠(拷打逼供);拷勘(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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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
[動]
刑訊、用刑具逼打。如:「拷問」、「嚴刑拷打」。《魏書.卷一一一.刑罰志》:「枷本掌囚,非拷訊所用。」《警世通言.卷一五.金令史美婢酬秀童》:「原來大明律一款,捕盜不許私刑吊拷。」
1、拷讀音:苦浩切,音考,皓韻。釋文:
❶打也。見《玉篇》。
❷掠也。見《集韻》。
2、槣讀音:苦浩切,音考,皓韻。釋文:俗作槣、打、校、字。見《字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