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鋢釋文:鋝譌字。見《正字通》。
2、鋝讀音:龍輟切,音劣,所劣切,音㕞,屑韻。釋文:十一銖二十五分銖之十三也。周禮曰。重三鋢。北方以二十兩爲三鋢。見《說文》。《段注》:十一銖、計黍千一百。云二十五分銖之三者。此用命分之法。百黍以四除之。凡二十五而除盡。命爲二十五分。二十五分之十三得五十二黍。命爲二十五分銖之十三。合十一銖。共爲黍千一百五十二。攷尙書僞孔傳馬融王肅皆云。鍰重六兩。鄭康成云。鍰重六兩大半兩。鋢即鍰。賈逵云。俗儒以鋢重六兩。脫去大半兩言之。說文多宗賈侍中。故曰北方二十兩爲三鋢。正謂六兩大半兩爲一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