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镇安庙
级别:市级
时代:清嘉庆年间(1796—1820)
地址:覃塘区:大岭乡大岭村5队
保护范围:左、右、后三面以屋檐滴水为界,前及正门中轴线45米为半径扇形的范围为界。
建控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15米为界。
公布文件文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贵港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贵政发[201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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