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治阁屹立在历史文化名城浚县县城中心,高峻壮丽,庄重典雅,是浚县的标志。2000年,被省政府公布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治阁原名中心阁,始建年代失考。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移钟于阁上,又称钟楼,鼓楼,称呼延续至今。
清嘉庆《浚县志》载:“万历乙卯(1615年)后,始移钟于中心阁。”据此可知,中心阁距今至少有400余年历史。
清顺治六年(1649年)毁于火。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知县梁通洛重修,改名“文治阁”,意为“以文为治”。
清代书法家张皙(字子白)作《重修文治阁记》。
文治阁始建年代失考,明万历三十年(1615年)移钟于阁上,又称钟鼓楼。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重修,改名"文治阁",取"以文为治"意。
文治阁通高约20米,上下分楼、台两部分。四面券洞,相对通行。平台上建筑,高10米,分两层,为重檐四角攒尖顶。挑角花脊,琉璃瓦剪边,顶镶宝瓶。平台上有水泥栏杆,凭栏四望,市镇景象,指顾尽毕。文治阁高峻壮丽,庄重典雅,为浚县古老文明的标志,是省级重点保护单位。
信息来源:浚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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