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芦峰岭古商道遗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上十岭垦殖场芦峰岭。
2018年3月19日,芦峰岭古商道遗址(含商道遗址、六邑公馆、凉亭遗址)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2018年3月19日,芦峰岭古商道遗址(含商道遗址、六邑公馆、凉亭遗址)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核定并公布为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芦峰岭古商道遗址(含商道遗址、六邑公馆、凉亭遗址)位于九江市彭泽县上十岭垦殖场。
清
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为界,东向外延伸20米,南向外延伸7米,西向外延伸30米,北向外延伸5米。面积:19611.04平方米.六邑公馆遗址、凉亭遗址均在芦峰岭古商道遗址保护范围内,合为一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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