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溪土楼又称西坪土楼,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始建于明清时期。
安溪土楼主要建筑有映宝楼、聚斯楼、南岩梅记泰山楼。建筑布局有序、错落有致,与南靖、永定的闽西客家土楼风格迥异,其外观方形结构,为典型的闽南建筑风格,内部为传统的合院式结构,保留明清时期的风格,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
2019年10月16日,安溪土楼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安溪土楼始建于明清时期,主要建筑有映宝楼、聚斯楼、南岩梅记泰山楼。
聚斯楼始建于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
映宝楼建于清雍正八年(1730年)。
泰山楼是奉政大夫王三言于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所建。
安溪土楼包括映宝楼、聚斯楼、南岩梅记泰山楼。与闽西土楼有着明显的区别,体现了浓厚的闽南建筑风格。土楼内多处制茶遗址,后裔多往台湾,不仅是研究闽台关系的珍贵实物,也是安溪茶史的见证。
2019年10月7日,安溪土楼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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