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宅位于宁波海曙区大书院巷9号,1999年9月,被公布为第二批宁波市级文物保护点。明代建筑。主体建筑坐北朝南,由主屋及东厢房组成,总占地面积390平方米。主体单檐硬山顶,六开间,四柱五檩。单步梁、双步梁采用扁作月梁造。地面青石板错逢横铺。东厢房单檐硬山顶,二开间,三柱四檩。据口碑调查,该宅主人姓周,明朝时在朝中为官与严嵩来往密切。
该宅无雕饰,简洁大方,显示出明代建筑的特色,是月湖西岸不可多得的明代民居,具有较高的保留价值。
信息来源:海曙区文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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