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甲子桥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朐阳街道老东门外,嘉庆九年(1804)由海州直隶州知州唐仲冕所建。
1993年,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嘉庆九年(1804),海州直隶州知州唐仲冕在州城东门外浚河,以利河运。在河上建桥以便交通。因这一年为甲子年,故称河为“甲子河”,桥也相应命名为“甲子桥”,并在桥畔立甲子桥碑,碑上文字由知州唐仲冕亲书。另立“新开海州甲子河碑”于桥北的三元宫内,今已不存。
1993年,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甲子桥位于海州区海州老东门外,据清《嘉庆海州志》载:该桥为嘉庆年间海州知州唐仲冕建,因建于甲子年,故名。桥为平桥全石结构,长10、宽3米,下有二个方形孔洞,保存完好。桥侧有弧额石碑一通,碑文:“甲子桥”三个大字,为唐仲冕楷书。桥东南侧有井一眼,清代开掘。桥下为甲子河故道,因是海州知州唐陶山倡导开掘,故又称“唐公河”。该建筑对研究清代海州的水利、交通、贸易等方面的历史都有很重要的价值。1993年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至中环路边,西至涧沟外15米,南、北30米。
标签: 连云港市文物保护单位 江苏省 连云港市 海州区
提示: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删除。
本文地址:https://www.zxzidian.com/nst/JL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