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阮氏双碑楼,位于山西省河津市小梁乡西梁村,建于清光绪三年(1877年),为清光绪例赠武德佐骑尉阮廷实与其子阮陵云德行碑楼。
阮氏双碑楼坐西北朝东南,砖雕仿木结构,双碑楼形制相同,相距1.27米,方形砖砌台基,台基高2.6米,边长3.51米,通高约8.7米,占地面积29.1平方米,四面均施阶条石。四边方形砖角柱,须弥式方鼓形柱础。四面均有匾额、石刻楹联。阮氏双碑楼结构严谨,装饰华丽,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1983年10月,阮氏双碑楼被河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2016年6月6日,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10月16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阮氏双碑楼,建于清光绪三年(1877年),为清光绪例赠武德佐骑尉阮廷实与其子阮陵云德行碑楼。
相关人物
阮廷实及其子孙在同治、光绪年间,尽孝行善享誉秦晋。
阮廷实兄弟三人,早年丧亲。他靠到北山背炭维持家人生活,孝养后母颐养天年,终寝97岁。弟兄三人分家后,因大哥不善理家,生活难继,廷实便把所分得的田地财产给了大哥。自己靠背炭、卖苦力维持生计。几年后有了一些积蓄,又回村置办了家产。可大哥此时又欠了很多债务,廷实又倾囊替大哥还清了债务。大哥及其儿子去世后,他及时合两家为一家,担负起嫂子、侄媳及子女的生活重担。
阮廷实教子有方,三个儿子皆为庠生,分别名凌云、凌宵与凌汉。三子皆有父风,尤其是凌云、凌宵,孝行善举比其父有过之而不及。弟兄三人分家时,凌云独揽家债,并时常接济两个弟弟。三弟去世后,弟媳及子女生活都依赖于他。
同治初年,陕甘发生动乱。当地少数民族时常渡河抢掠百姓财物,阮凌云出资为本村及邻村设防练勇,昼夜沿河警戒,维护了一方平安。阮凌宵孝敬老人,敬兄护弟,善行乡里。凌云生(bìng)时,他早晚侍(bìng)床前,兄长去世后,他十分悲伤,并出钱厚葬。弟弟凌汉去世后,他又出重资助葬,乡人奉为楷模。
封赠缘由
据清光绪五年(1879年)《河津县志》记载,阮氏双碑楼是阮廷实与其子阮陵云“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内睦宗族、外和乡里”的美好德行而建造的碑楼。
阮氏双碑楼
时代:清
地址:运城市河津市小梁乡西梁村中
阮氏双碑楼,为清代武德左骑尉阮廷实与其子阮凌云的德行碑楼,系父子双碑楼,西边为父,东边为子,两者相距1.27米,分别建于清光绪三年(1877)和清光绪五年(1879)。两座碑楼坐西北朝东南,形制相同,均为仿木结构砖雕碑楼。砖砌方形台基,边长3.51米,高2.6米。碑楼通高约8.7米,单檐歇山顶。四边砖砌方形角柱,须弥座柱础。碑楼四面均有匾额、石刻楹联,父碑楼四个方向的石匾分别为“范模”、“遗爱”、“英明”、“忠信”。子碑楼四个方向的石匾分别为“方直”、“温历”、“端庄”、“磊落”。雀替上浮雕二龙戏珠、缠枝花卉图案,额枋浮雕故事人物,平板枋上雕二方花卉连续图案。檐下置五踩双昂斗栱,龙形、卷叶耍头,转角斗栱正面为象鼻子耍头。两座碑楼台基较高,突显了碑楼的宏伟。碑楼造型精致,内容丰富,砖雕繁复,技法精湛,为清代碑楼中的精品。两座碑楼内各置青石质四明碑1通,皆由碑额、碑身、碑座组成,碑额正面浮雕蟠龙3条,其余三面均浮雕双龙戏珠。父亲碑全称“皇清例赠武德佐骑尉乡饮耆宾阮翁讳廷实字充吾号信卿德行碑”;其子碑全称“皇清儒学生员乡饮介宾阮公讳凌云字仙梯号从龙德行碑”。
2019年10月7日,阮氏双碑楼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信息来源:山西省文物局
西梁村——西梁村位于河津市小梁乡西南角,土地面积约14平方公里,是一个农业大村,全村现有耕地面积4030亩。农业收入是西梁村的主要经济来源,主要农作物为小麦、玉米、油葵。西梁村同时也是一个人口大村,全村分12个居民小组,720户人家,共2820口人,其中劳动力1692人,0党员49人。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西梁支村两委带领全体村民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一是圆满完成了全村自来水管网安装工程,确保村民吃上了干净…西梁村详细介绍标签: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山西省 运城市 河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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