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汾阳宫遗址,位于山西省宁武县余庄乡马营村北2000米处的南滨山顶一块平夷的开阔地上,现存平面呈长方形。
汾阳宫遗址,占地面积约16000平方米,东西、南北各长400米,分内城、外城。
汾阳宫遗址,2019年10月7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核定并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隋大业二年(607年),隋炀帝杨广为北上巡猎与避暑之便,下令在汾河上游今宁化古城附近修建行宫,初名“隋阳宫”,后又在行宫的基础上发展为宫城,称为“汾阳宫”。
隋大业三年(608年),隋炀帝下令在天池湖畔兴建另一处汾阳宫,与宁化汾阳宫并称“上行宫”和“下行宫”。
隋大业十二年(617年),朔州刘武周造反,先取得雁门郡,乘胜袭破娄烦郡,夺取汾阳宫,掠走宫女三千,将宫城焚毁。
汾阳宫遗址现存平面呈长方形,占地面积约16000平方米,东西、南北各长400米,分内城、外城。遗址中部的建筑基址,南北长86米,东西宽70米,现残存墙基高约1—2米,基宽2—3米。
汾阳宫遗址
汾阳宫遗址(第四批省保)
时代:隋
地址:宁武县余庄乡天池
汾阳宫筑于隋大业三年(607年),分外城、内城,环天池的建筑有亭、台、楼、阁等,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隋炀帝曾四度来此避暑游览。隋末,刘武周造反起兵,袭破楼烦郡,进取汾阳宫,将宫城焚毁,后再未修复。遗址主殿坐落在天池之南的老马沟东侧,长170米,宽140米,占地2万多平方米。柱基石直径一米左右。
宫城遗址内随处可俯拾残砖断瓦,调查发现陶瓷残片及建筑构件等均为隋代遗物。
2019年,汾阳宫遗址入列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余庄乡——宁武县辖乡。1960年析置余庄公社,1984年建乡。位于县境中部,距县城13公里。面积75平方公里,人口0.5万。崞水公路过境。辖上余庄、小木厂、大木厂、分水岭、前村、薛家沟、后子沟、窑沟、 正沟、阳坡上、寺沟、余树坪、西栈沟、三百户、坝上、下余庄、庙儿沟、东栈沟、苗家岩、硫磺沟、正洼、苗庄、东坝沟23个村委会。农业以种植莜麦、土豆、大豆、胡麻为主。.…余庄乡详细介绍标签: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山西省 忻州市 宁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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