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李十三墓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吝店乡李十三村,年代是清代,陕西省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李十三原名李芳桂,1748年生,1810年逝世,一生潜心戏剧,为秦腔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如流传的《春秋配》、《白玉钿》、《万福莲》、《火焰驹》等“十大本”剧作。
李十三墓,时代:清。地点:渭南市临渭区吝店乡李十三村,A区:以墓冢边缘为中心,四周各外延5米。B区:A区四周各外延5米。2008年9月1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李十三墓被列为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李十三墓
时代:清
地点:渭南市临渭区吝店乡李十三村
保护范围:以墓冢边缘为中心,四周各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A区四周各外延5米。
2008年,李十三墓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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