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戈祠堂(雨露乡罗文村)
2018年3月24日,被南华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南华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建筑外缘线(四周墙体)为基点,向四周延伸1米为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东面以东厢房墙体往外5.96米;南面以祠堂门口路边第一台台阶为准;西面以西厢房墙体往外4米;北面以大殿后墙体往外延伸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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