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民居位于巫山县大昌镇含城门,时代为清。
巫山大昌镇位于长江支流大宁河的北岸,南距巫山县城约30公里。据《巫山县志》记载,晋太康元年(280年)在此设泰昌县,北周时因避讳宇文泰而改名为大昌,清康熙九年(1670年)并入巫山县。现大昌城内建筑多为清代所建,大体上保持了清代大昌城的风貌。
2000年,大昌民居被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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