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用卿,字明治,号凤岗,怀安县东门(今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东门村)人,明弘治年间生。明嘉靖五年(1526年),龚用卿中进士第一(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历左春坊、左谕德、翰林院侍读直经筵,每进讲志存规讽。参预修撰《明伦大典》、《大明会典》。嘉靖十五年奉诏出使朝鲜,归国时婉言谢却朝鲜国送的贵重 详细介绍
十里菰蒲水,连阡桑柘园。
湖天平石境,渔火出山门。
宋迹遗僧舍,苏堤接远村。
飞星斜过水,立马已黄昏。
入户闻啼鸟,芳园三五家。
竹阴苔没砌,庭静蝶争花。
篱菊春芽茁,亭槐午影斜。
凭高遥送目,夕照数归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