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定的条文。(二)、谓按原规定收税。
(一)、规定的条文。
《宋书·文帝纪论》:“罚有恆科,爵无滥品,故能内清外晏,四海謐如也。”
(二)、谓按原规定收税。
《旧唐书·崔融传》:“先王惩其若此,所以变古随时,依本者恆科,占末者增税。”
恒(héng)
科(k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