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民国时期文官的第三等,在简任以下,委任以上。
荐任造句
1、 林荐任韶州刺史,从莆田迁居广东韶关,生二子:林凭、林总。
2、 弘光朝立,得史可法力荐任湖广巡抚。
3、 惟诸州及会稽,职惟岳牧,许荐任土,若非地产,亦不得贡。
4、 元超既擅文辞,兼好引寒俊,尝表荐任希古、高智周、郭正一、王义方、孟利贞等十余人,由是时论称美。
5、 1月份到考前,突击重点的大题和热点问题,推荐任汝zxzidian.com芬的28题。
6、 由亨利二世荐任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贝克特,反对国王1164年颁布的《克拉伦敦宪章》,认为该文件违背教会司祛传统而且抨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