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隐藏或偷偷转移财物占为己有。
(一)、家庭成员隐藏或偷偷转移财物占为己有。
《二刻拍案惊奇》卷十六:“ 陈祈 家里广有,非止一处。但是自家心里贪着的,便把来典在 毛烈 处做后门。”
做(zuò)
后(hòu)
门(mé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