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事务的官。《资治通鉴·后唐庄宗同光二年》:“时南郊行事官千二百人,注官者纔数十人,涂毁告身者十之九。”胡三省 注:“凡郊祀,预执事者,皆谓之行事官。”
(一)、执行事务的官。
《资治通鉴·后唐庄宗同光二年》:“时南郊行事官千二百人,注官者纔数十人,涂毁告身者十之九。” 胡三省 注:“凡郊祀,预执事者,皆谓之行事官。”
行(háng xíng)
事(shì)
官(gu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