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康熙字典 · 刑字

康熙字典「刑」字

清·张玉书,陈廷敬.等编

康熙字典 · 刑」字
康熙字典 · 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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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源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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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首 左右部
拼音 xíng
笔画 6画
结构 左右
五行 属水
UniCode CJK
四角号码 12400
常用字
姓氏 刑姓
吉凶 None
注音 ㄒㄧㄥˊ 

康熙字典·刑字意思

〔古文〕𠜚【集韻】同𠛬。【說文】罰辠也,國之㓝罰也。从井刀,刀守井,飮之人入井,陷于川,守之割其情也。【韻會】復古篇云:𠛬从刀幵聲,剄也。㓝从刀井,㓝法也。今經史皆通作𠛬。

康熙字典·刑字基本解释

1.刑罚。 :徒刑。死刑。

2.指对犯罪嫌疑人的体罚。 :用刑。刑讯。

3.古又同“型”。

1. 对犯罪的处罚:~罚。~法。~律。~事。执~。服~。
2.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讯。受~。~具。

——《百度百科》

说文解字 · 刑字

字说文解字原文:

剄也。从刀幵聲。

刑字 清代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剄也。

按㓝者、五㓝也。凡㓝罰、典㓝、儀㓝皆用之。𠛬者、剄頸也。橫絕之也。此字本義少用。俗字乃用𠛬爲㓝罰、典㓝、儀㓝字。不知造字之恉旣殊。丼聲、幵聲各部。凡丼聲在十一部。凡幵聲在十二部也。
从刀。幵聲。
戸經切。按古音當與一先韵内幵聲諸字爲伍。

國語辭典 · 刑字的意思


[名]
1.法律上處罰罪犯方法的總稱。如:「刑罰」、「死刑」、「徒刑」。《論語.為政》:「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
2.常法、典範。通「型」。《詩經.大雅.抑》:「罔敷求先王,克共明刑。」
[動]
1.殺害。《史記.卷八六.刺客傳.聶政傳》:「重自刑以絕從。」《呂氏春秋.慎大覽.順說》:「刑人之父子。」
2.取法、效法。《禮記.禮運》:「刑仁講讓,示民有常。」
3.正。通「型」。《詩經.大雅.思齊》:「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中華大字典 · 刑字的意思

1、刑讀音:乎經切,音形,靑韻。釋文:
❶剄也。見《說文》。《段注》:者剄頸也。橫絕之也。此字本義少用。俗乃用字爲㓝罰典㓝儀㓝字。《參閱罰字》。
❷法也。《易豐》:君子以折獄致
❸法律也。《國語晉語》:國斯無。〔今法爲國家制行之一種公法。規定犯罪與科罰之格律。以命令制裁爲要素。以維持安寧秩序爲目的。與民法商法等私法各別〕。
❹罰之總名也。古有大、小、贖、敎、等稱。自隋定笞、杖、徒、流、死、五。前代沿用。今法分生命、財產、自由、三種。其中又有主、從、之別。
❺殺也。《呂覽音律》:陰將始
❻侀也。《禮記王制》: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變。
❼常也。法也。見《爾雅釋詁》。
❽制也。《荀子臣道》:下如影。
❾害也。《國語越語》:雜受其
❿見也。《漢書終軍傳》:能者進以保祿。罷者退而勞力。於宇内矣。
⓫猶成也。《禮記大傳》:百志成故禮俗
⓬猶則也。《禮記禮運》:仁講讓。
⓭正人之灋也。《周禮秋官序官》:以佐王邦國。
者。宮人也。《淮南說山》:者多壽。
⓯典。舊法也。《詩蕩》:尙有典
范。鑄劒規模之器也。《荀子彊國》:范正。
⓱通鉶。羹器也。《周禮內饔》:羞脩膴。
2、㓝讀音:乎經切,音形,靑韻。釋文:
❶罰辠也。从刀井。易曰。井。法也。見《說文井部》。《段注》:此引易說从井之意。春秋元命包曰。。刀守井也。飮水之人。入井爭水陷於泉。刀守之。割其情也。又曰。网言爲詈。刀守詈爲罰。許以罰入刀部。謂持刀罵詈則應罰。以入井部。謂有犯五之罪者。則用刀法之。同一从刀。而一係諸受法者。一係諸執法者。且从井非爲入井爭水。視元命包說。正如摧枯拉朽。安置妥貼矣。
❷治也。見《廣雅釋詁》。
3、鉟釋文:刑本字。見《說文》。
4、鿱釋文:古㓝字。見《集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