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理。 如:治家。治国。自治。治标。治本。治淮(淮河)。
2.指安定或太平。 如:治世。天下大治。
3.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 如:县治。府治。省治。
4.医治。 如:治病。我的病已经治好了。
5.消灭(害虫)。 如:治蝗。治蚜虫。
6.惩办。 如:治罪。惩治。处治。
7.研究。 如:治学。
8.姓。
治,从水从台(胎的本字)。自水的初始处、基础、细小处开始,以水的特征为法,进行的修整、疏通,是为治。治,本义水名,出自泰山。治,一般做动词,亦可作名词或形容词。有管理、惩办、医疗、从事研究等意思。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如府治、治所等。还可作姓氏。
——《百度百科》
水。出東萊曲城陽丘山,南入海。从水台聲。
治水。出東萊曲城陽丘山。南入海。
城當作成。字之誤也。東萊郡曲成、二志同。今山東萊州府掖縣東北六十里有曲成故城。前志曲成下曰。陽丘山、治水所出。南至沂入海。按沂字疑誤。一本作至臨沂尤誤。當作計斤二字。今掖縣東南三十里有陽邱山。亦名馬鞍山。今治水名小沽河。自掖縣馬鞍山南流至平度州東南。與出登州府黃縣之大沽河合流。逕卽墨。至膠州之麻灣口入海。一統志曰。左傳昭二十年。姑尤以西。杜注。姑水、尤水皆在城陽郡。東南入海。齊乘。姑卽大沽河。尤卽小沽河。玉裁謂尤古音讀如貽。與治同在第一部。齊乘之言可信也。从水。台聲。
直之切。一部。按今字訓理。葢由借治爲理。
治
[動]
1.管理、統理。如:「統治」、「治國」。《禮記.大學》:「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
2.診療。如:「治病」、「醫治」。
3.整理、修建。如:「治水」、「整治」。《漢書.卷六九.趙充國傳》:「繕治郵亭。」
4.研究。如:「治學」。《漢書.卷四九.鼂錯傳》:「齊有伏生,故秦博士,治尚書。」
5.懲罰。如:「治罪」、「處治」。《文選.諸葛亮.出師表》:「治臣之罪。」
6.經營。如:「治產」。《三國志.卷三五.蜀書.諸葛亮傳》:「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
治
(一)[動]1.之讀音。
1、治讀音:澄之切,音持,支韻。釋文:
❶水名。《說文》:
〔按曲城、當作曲成。卽今山東掖縣。陽丘山、一名馬鞍山。在掖縣東南。此
〔又〕:入泗者亦曰
〔按此
❷理也。《孟子離婁》:
2、治讀音:盈之切,音飴,支韻。湯來切,音胎,灰韻。釋文:水名。出雁門。《漢書地理志》:雁門郡陰舘累頭山。
〔按此
3、治讀音:直利切,音穉,寘韻。釋文:
❶理也。《國語齊語》:敎不善則政
❷整也。《呂覽振亂》:欲民之
❸飭也。《呂覽貴當》:
❹故也。見《爾雅釋詁》。
❺甎也。見《廣雅釋室》。
❻主也。《素問太陰陽明論》:脾者土也。
❼化也。《素問五常政大論》:
❽王(去聲)也。《素問逆調論》:少水不能滅盛火。而陽獨
❾功狀也。《周禮小宰》:以敍進其
❿共辨也。《周禮宰夫》:帥執事而
〔注〕:
〔疏〕:謂當職合共者供辨之。《釋文》:辨、簿莧反。
⓫値也。物皆値其處也。見《釋名釋言語》。
⓬亂之先也。見《說苑說叢》。
⓭猶言才優也。《左莊九年傳》:鮑叔曰。管夷吾
〔注〕:言管仲治理之才。多于敬仲。
⓮猶正也。《禮記大傳》:上
⓯猶作也。《淮南主術》:能多者無不
⓰猶校也。《國策趙策》:皆無敢與趙
⓱猶相也。《國策秦策》:穰侯之
⓲猶簡習也。《周禮大宗伯》:
⓳當敵也。《漢書韓安國傳》:公等足與
⓴謂有所求乞也。《周禮旅師》:凡新甿之
㉑監督其事也。《周禮鄕師》:用役則帥其民而至。遂
㉒去瑕穢養精華也。《禮記禮運》:以
㉓所都之地曰
〔又〕:郡縣所駐亦曰
㉔道家之宮觀亦曰
㉕聽獄之成辭亦曰
〔注〕:所上
㉖懲處也。如云
㊲
㉘
㉙
㉚
4、乿釋文:古治字。見《集韻》。
5、譀釋文:石鼓文治字。見《字彙》。
6、爕釋文:同治。見《字彙補》。
7、賖釋文:古治字。見《字彙》。
〔按正字通云。古治字作乿。字彙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