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通作臧。【前漢·尹賞傳】其羞辱甚於貪汙坐臧。
贓字康熙字典查字:
字头:贓 部首:貝 笔画数:21 【酉集中】【貝字部】 音【廣韻】則郞切【集韻】【韻會】【正韻】兹郞切,𠀤音臧。【玉篇】藏也。【廣韻】納賄曰贓。又通作臧。【前漢·尹賞傳】其羞辱甚於貪汙坐臧。
1.见“赃”,贪污盗窃所得的财物
贓
[名]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財物。如:「貪贓枉法」、「追贓」、「人贓俱獲」。《警世通言.卷一五.金令史美婢酬秀童》:「見拿著了真贓真賊,咬牙切齒的罵。」
[形]
偷搶而來的。如:「贓款」、「贓物」。
1、贓讀音:茲郞切,音臧,陽韻。釋文:
❶藏也。見《玉篇》。
❷納賄曰
〔按今竊盜所得亦曰